• 通知公告
  • 新闻动态
  • 法律法规
  •  
     
     
    专家建议建议公共机构建立碳预算制度
     
      随着绿色低碳发展的纵深推进,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正在形成节能降碳的机制,而机关单位的碳排放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9月27日,国管局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10月9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常纪文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共机构减碳有利于节约公共开支,也有利于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碳排放,因此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公共机构约175.52万家,能源消费总量1.69亿吨标准煤,大约产生4.6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公共机构如何降碳已经成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绕不开的课题。

      两部门遴选绿色低碳公共机构

      按照国管局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的要求,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形式,最多推荐10家公共机构,应覆盖机关、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其中每个重点方向最多推荐2家,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地区遴选方案、推荐表、申报表等报送国管局节能司。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可聚焦重点方向进行推荐,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表、申报表等报送国管局节能司,国管局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形式确定中央国家机关推荐单位共10家。

      参加遴选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学校、医院、其他类公共机构应当具备一定规模,年度能源消费原则上不低于500吨标准煤,适宜发挥示范作用;近2年内能耗水平低于本地区、本系统能耗定额引导值,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和碳排放指标;具有良好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基础,制定完备的绿色低碳运行管理制度,采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手段,稳定运行并达到节能降碳效果。

      同时,遴选出的公共机构应为下列五个重点方向之一工作成效最突出的单位: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低碳建筑建设,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确定后,国管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颁发标牌、证书,示范期为3年,自名单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共机构碳排放不可小觑

      按照目前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量,可以测算出排放量同样不可小觑,达到大约4.6亿吨。与工业领域的节能降碳和居民消费领域的绿色低碳不同的是,公共机构碳排放量大,因为缺乏指导和监督,在有的地区能源浪费也很严重。

      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中心冀赛赛、路斌、韩琳研究表示,公共机构要实现碳中和运行,首要工作是进行碳排放的核算与统计。

      对公共机构温室气体进行核算包括以下范围:一是直接排放,指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剂泄漏的排放;二是间接排放,指外购的电力热力在其生产与传输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三是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指除能源消耗外的其他间接排放,包括职工日常通勤、差旅出行、举办大型会议、废弃物处理等产生的碳排放。因此,在核算范围一和范围二产生的碳排放时,可以采用基于计算的排放因子法进行核算。收集公共机构运行数据,包括电力、热力、燃油、燃气等消耗量,通过排放因子计算范围一和范围二产生的碳排放量;通过活动水平数据,如差旅出行方式、纸张消耗等,计算范围三产生的碳排放量,三者相加可以核算出公共机构运行的碳排放总量。

      建议公共机构建立碳预算制度

      上述三位研究者表示,公共机构实现碳中和运行需要从碳减排和碳抵消两个方面着手,杜绝直接排放,减少间接排放,发展绿色建筑,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推进绿色采购,倡导低碳出行,推行绿色办公,强化资产管理,开展碳排放抵消行动。

      常纪文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形成全社会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既包括公共机构的绿色低碳运行,还包括个人家庭里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其中,公共机构减碳在绿色生活方式形成方面作用是巨大的。比如学校、医院、机关单位,这些公共机构必须开展绿色建筑的建设,并开展节能降碳的改造。比如规定夏天空调温度不得低于多少度,冬天暖气温度不得高于多少度,以此把人们工作、生活的舒适度和节能减碳有机结合起来。”

      “为了做到这一点,公共机构从建筑角度,包括屋顶、墙壁,需要进行一些节能改造;从能源角度,需要装一些光伏面板等,扩大绿电的来源;同时,针对公共机构建立碳预算制度,即每个公共机构每年需要提前确定要消耗电力的额度,进行系统化预算,从而引导机构及其内部不同部门、个人去有序节能减碳。”常纪文说道。
     
     
     
       
    绿之缘环境集团
    电话: 400 007 0633
    0633-7177001
    手机: 176-8678-1001
    邮箱: sdlzyhb@126.com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能源产业园
    青岛市: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80号青岛研创中心1号楼403室
    临沂市: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北200米
    日照市:山东省日照高新七路99号
     
    走进绿之缘 集团简介    荣誉资质    集团文化    
    业务领域 环境规划与咨询    环境调查与评估    环境修复与治理    环境监测与危废鉴定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环境监管平台开发    环境监测标准化实验室建设    环境监测体系、监测能力建设    低碳规划设计咨询    碳汇开发与碳交易    绿色金融    
    案例展示 综合咨询    环境检测    环保管家    环境工程    环境信息化    环境司法鉴定    环境在线运维    土壤污染与修复    计量校准与检定    室内空气检测与治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与治理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法律法规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绿之缘环境集团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12697号-1 绿之缘环境集团公安备案鲁公网安备3711020237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