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新闻动态
  • 法律法规
  •  
     
     
    关于确定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云南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环办法规函〔2023〕78号)要求,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确定天津市中新天津生态城等20个地区(单位)为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地区(单位),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以3 年为一评估周期,本期试点时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二、请各试点地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和优势,进一步优化完善三年期的试点工作方案,自批复之日起 3 个月内印发,并报省级生态环境厅(局),抄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三、试点工作启动后,请各试点地区(单位)于每年 12 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经省级生态环境厅(局)报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四、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会同相关单位,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和指导。

      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具有探索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各试点地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国家建立健全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省级生态环境厅(局)要强化跟踪督促,对试点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对于试点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宣传推广,引领带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

      天津市中新天津生态城

      河北省秦皇岛市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

      浙江省丽水市

      浙江省台州市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山东省日照市

      山东省滨州市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黄埔园区、增城园区和广州开发区园区)

      海南省五指山市

      云南省昆明市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

     
     
     
       
    绿之缘环境集团
    电话: 400 007 0633
    0633-7177001
    手机: 176-8678-1001
    邮箱: sdlzyhb@126.com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能源产业园
    青岛市: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80号青岛研创中心1号楼403室
    临沂市: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北200米
    日照市:山东省日照高新七路99号
     
    走进绿之缘 集团简介    荣誉资质    集团文化    
    业务领域 环境规划与咨询    环境调查与评估    环境修复与治理    环境监测与危废鉴定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环境监管平台开发    环境监测标准化实验室建设    环境监测体系、监测能力建设    低碳规划设计咨询    碳汇开发与碳交易    绿色金融    
    案例展示 综合咨询    环境检测    环保管家    环境工程    环境信息化    环境司法鉴定    环境在线运维    土壤污染与修复    计量校准与检定    室内空气检测与治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与治理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法律法规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绿之缘环境集团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12697号-1 绿之缘环境集团公安备案鲁公网安备3711020237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