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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迎新规
     

    经过近年的试点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迎来新规。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提出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

    EOD模式,是通过产业链延伸、组合开发、联合经营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2021年4月和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实施了两批94个EOD试点项目。

    在此期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规程》,建成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系统,发布《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10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进金融资金精准投入。

    根据生态环境部披露的数据,截至2023年9月底,已指导205个EOD项目入库并向金融机构推送,总投资9213亿元,融资需求6439亿元。目前已有77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支持,授信1890亿元,发放贷款532亿元。

    国家层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各地也结合实际开展了政策创新。安徽、福建、江苏、山东、浙江、湖北、广西等省份相继开展省级EOD试点。江苏省对EOD项目优先提供“环保贷”“环保担”支持,省财政给予资金奖励。广西开发“桂惠贷—生态贷”,贴息比例为3%,贴息1年,最高可贴息500万元。安徽、福建等省份对EOD项目予以绿色金融倾斜支持,优先给予要素保障。

    此外,多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融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助力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

    EOD模式被认为是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模式创新,正在成为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副司长逯元堂表示,生态环境治理属于公益性事业,投入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面临着总体投入不足、投融资渠道不畅、自我造血功能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EOD模式将生态环境治理作为产业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治理成效为产业开发带来增量收益,并依靠产业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有效缓解了政府投入压力,并有利于企业(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项目投入,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破解了生态环境治理融资难的瓶颈。

    山东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EOD)项目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证。日照水库是当地市民生活用水主要水源地,由于流域农业面源污染、上游来水影响,造成水库水生态系统功能受损,水质不能实现稳定达标。2021年探索EOD模式,项目实施了入库河流湿地修复工程,提升了水体自身净化功能。实施入库河口垃圾拦截装置建设项目以及环湖绿岛和隔离栏建设工程,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源涵养。该项目通过打造生态农业、渔业、旅游等特色生态产业区,以特色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实现项目层面自平衡,预计减少政府投入近5亿元。

    逯元堂提到,EOD模式具有明确的特征标准和严格的适用条件:一是生态为基,提质增效。识别实施紧迫性强、生态环境效益高的公益性生态环境问题,并确保项目实施后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持续向好。二是深度融合,互为条件。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须密切关联,深度融合。生态环境改善能够有效提升关联产业开发品质和价值,两者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彼此受益。三是增值反哺,项目平衡。EOD项目通过关联产业增值收益平衡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在项目层面实现产业发展增值反哺生态环境治理,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即可达到项目资金自平衡。四是市场运作,一体实施。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开发作为整体项目由一个经营主体一体化实施,投资和收益主体一致。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EOD项目应当注意确保生态环境精准施治。EOD项目要选择对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支撑作用大、实施必要性强、工作基础好、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的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强化关联产业增值反哺与项目平衡。生态环境治理应与关联产业内容深度融合,空间邻近或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关系,互为条件,作为整体项目统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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