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新闻动态
  • 法律法规
  •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废弃物,分类施策,明确了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指向明确、操作性强。《意见》的落地实施必将推动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对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对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具有协同增效作用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废弃物循环利用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对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至关重要。对此,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对于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废弃物循环利用协同降碳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材料替代、流程优化、燃料替代、能效提升和产品循环等五个方面,并通过上述不同层级的利用方式实现多维度降碳。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测算,2022年,我国通过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共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3亿吨。随着废弃物循环利用在传统领域不断深化、在新兴领域不断拓宽,预计到2025年,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碳减排的综合贡献率将超过30%,到2030年将超过35%。可见,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是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支撑。

    二、《意见》坚持系统观念,高水平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着力优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

    《意见》注重系统施策,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管理、回收、资源化和再利用等重点环节,立足生产生活各领域、全环节,系统性提出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一揽子措施,高水平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产生环节,实施源头精细化管理。加强废弃物源头管理是高水平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重要基础。研究表明,通过提升工业、农业等废弃物的全过程管理水平,可平均减少约27.6%的碳排放。《意见》精准施策,围绕我国工业源废弃物管理制度不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规范废弃物源头管理的若干举措:一是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二是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贮存,为工业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预留条件;三是分级分类整改固体废弃物堆存场,督促贮存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四是针对建筑垃圾回收面临的堵点痛点,提出修订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的新举措,推动建立更加规范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回收环节,注重进一步健全回收体系。废弃物的收集与回收一头连接着生产,一头连接着资源化利用,是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协同降碳的桥梁。当前,我国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尚不健全、废旧农用物资缺乏完善的处理机制、社会源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意见》提出,一是持续深化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秸秆收储运及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工作;二是因地制宜健全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回收网络作用;三是聚焦“两网融合”,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有效衔接,融合发展;四是深入实施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逆向物流回收。

    利用环节,注重进一步提高利用质量。资源化和再利用是确保废弃物再次进入物质循环,替代原生资源,实现废弃物资源价值和降碳价值的关键环节,能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目前,部分再生产品缺乏成熟的消纳渠道、二手交易市场仍不规范不便利。对此,《意见》注重拓宽利用渠道,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协同降碳作用:一是拓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畅通利用消纳渠道,加大复杂难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二是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传统领域再制造发展,鼓励探索对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的高端装备再制造;三是研究制定网络旧货交易管理办法,出台信息清除方法相关规范,保障信息安全,研究解决旧货转售、翻新等服务或相关商品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四是提出厨余垃圾、农林生物质等能源化利用措施,通过燃料替代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带来的碳排放;五是加强余压余热的资源化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化石能源的消耗。

    此外,《意见》还针对新兴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进行了再部署、再推动。在双碳背景下,新能源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产业规模迅速扩大,与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同步的是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等新兴领域废弃物的大量产生。实现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对促进全产业链协同降碳有重要意义。《意见》针对这一领域精准发力,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新举措:一是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健全退役设备处置责任机制;二是针对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退役集中区,提出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举措,保障新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通过溯源管理、建立标准、质量认证、规范技术等措施,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

    三、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需全社会共同发力

    废弃物源自生产生活的各领域,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与每个公民和单位都息息相关,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减污降碳,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

    政府部门应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一是建立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二是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引导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引导全民参与,增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三是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拓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方式,丰富废弃物循环利用品类,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

    重点企业应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一是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主动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畅通回收利用渠道,提高废弃物回收管理效率;二是响应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三是聚焦退役新能源设备、复杂难用大宗固废等废弃物,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或成果产业化应用。

    社会公众应主动参与废弃物循环利用。一是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二是践行闲置物品循环利用理念,主动了解、接纳二手商品等低碳产品,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习惯;三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门户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反馈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意见》的出台,为各地区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供了指引。随着《意见》的实施,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构建必将更加完善,进一步缓解我国资源安全压力,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作者:朱黎阳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

     
     
     
       
    绿之缘环境集团
    电话: 400 007 0633
    0531-8879 6688 (济南分公司)
    手机: 198-0633-2288
    邮箱: sdlzyhr@126.com
    sdlzysw@126.com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能源产业园
    青岛市: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80号青岛研创中心1号楼403室
    临沂市: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北200米
    日照市:山东省日照高新七路99号
     
    走进绿之缘 集团简介    荣誉资质    集团文化    
    业务领域 综合咨询    环境检测    环境治理    环境运维    环保装备    智慧环保    
    案例展示 综合咨询    环境检测    环保管家    环境工程    环境信息化    环境司法鉴定    环境在线运维    土壤污染与修复    计量校准与检定    室内空气检测与治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与治理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法律法规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绿之缘环境集团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12697号-1 绿之缘环境集团公安备案鲁公网安备3711020237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