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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5亿元到9014亿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每年为25亿元至30亿元,到80年代末期年度投资总额已超100亿元;2022年,投资总额达9014亿元,与2001年相比增长6.7倍,年均增长10.2%。


    持续增长的污染治理投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积厚成势、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画卷徐徐铺展。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空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主要污染物防治深入展开,排放总量有效降低。2023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2.0%、7.1%、2.2%、2.1%,排放情况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


    擦亮蓝天。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十条”,提出了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重点行业整治、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全面推行。在各地不懈努力下,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23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


    守护碧水。“十四五”以来,地表水环境继续向好,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明显。黄河流域水质首次由良好改善为优,海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长江干流连续4年、黄河干流连续2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


    保卫净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强化土壤污染防控,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023年,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


    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前不久,第46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山东东营黄河口等5处提名地扩展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全力推进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目前各项重点工作已基本完成。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近万处。截至2021年,我国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个,比2000年增加31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9821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69.2%。


    75年来,亿万人为了建设美好家园不懈努力,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重塑。


    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森林覆盖率仅8.6%。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全国森林面积为2.2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3.0%,森林蓄积量175.6亿立方米。2023年,全国完成造林399.8万公顷,种草改良437.9万公顷,完成国土绿化任务超800万公顷。


    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1年至2023年,全国水土保持率从68.9%提高到72.6%,中度及以上侵蚀占比由53.0%下降到35.0%。


    荒漠化沙化治理成效显著。截至2019年,荒漠化土地面积257.4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68.8万平方公里;与1999年相比,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0.0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减少5.5万平方公里。


    目前,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


    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从1978年首次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写入宪法,到1989年环境保护法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进入法治化轨道。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立法节奏不断加快、覆盖面越来越广、针对性越来越强。目前,我国已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多件,为形成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几十项具体改革方案,逐步建立起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基础制度。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健全,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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