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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违规停建,300万吨煤化工项目重新报批
     

     2022年1月11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受理《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灵石县南关镇(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2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60孔(6.55米JL6555D捣固焦炉)150万吨/年焦化装置,4.5万吨/年制酸装置、4.5亿立方/年CNG装置,配套建设焦化备煤装置、干熄焦装置、化产装置、公用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二期建设2*60孔(6.55米JL6555D焦炉)150万吨/年焦化装置,配套建设25万吨/年LNG装置,焦炉项目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同时投产运行。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焦化产业为主的百强民营企业之一,按照全省焦化企业“上大关小”的政策要求,规划利用现有生产运行的192万吨/年焦化产能,通过置换临汾市古县华康铸造焦有限公司108万吨/年焦化产能,建设300万吨/年焦化工程。本项目于2018年12月28日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020年3月9日,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开工仪式举行。

      2020年11月20日,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一号焦炉举行筑炉开工仪式。

      2020年12月23日上午,由赛鼎公司EPCM总承包管理的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300万t/a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焦炉煤气低温甲醇洗净化装置工程开工仪式在山西灵石南关镇项目现场举行。项目首次采用低温甲醇洗净化工艺代替焦化厂的传统脱硫工艺进行焦炉气中硫的脱除,合同范围包括气柜、焦炉煤气初级压缩、变配电所、总图主项的设计工作以及低温甲醇洗、压缩制冷、焦炉气透平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合同工期376天,项目总投资额1.2亿元。项目投产后煤气总硫含量指标将由传统脱硫工艺的270 mg/Nm3下降到不足30mg/Nm3,将极大的缓解困扰焦化行业多年的因硫脱除不干净而面临的环保压力问题,同时可大幅缩减焦炉煤气洁净化利用全流程的投资额,市场发展前景可期。

      2021年,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山西5个焦化项目被点名。其中就有这个项目灵石县水利局不顾中部引黄供灵石县引水工程尚未建设事实,即发函同意山西聚源煤化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用水由中部引黄工程供灵石县南关工业区水量分配解决,实际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没有落实以水定产要求。

      二、主要问题

      督察发现,晋中市推进焦化产业转型升级虽取得积极进展,但未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等法定要求,焦化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严重。

      (一)未批先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对未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明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督察发现,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134万吨/年焦化项目、介休市昌盛煤气化公司180万吨/年焦化项目、山西茂胜煤化集团216万吨/年焦化产能置换技改项目、山西聚源煤化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山西宏源富康新能源210万吨/年焦化项目在未完成水资源论证和节能评估,部分项目未获得环评批复情况下,从2019年初开始陆续违法开工建设。其中,山西宏源富康新能源210万吨/年焦化项目已于2021年1月部分建成投产。

      上述5个焦化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比2019年实际新增焦化产能692万吨,每年将新增用水约1200万吨、新增用煤约1000万吨,并大幅增加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将给当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载区治理、碳达峰等工作带来严峻风险和挑战。

      (二)违规取水。在水资源严重匮乏情况下,地方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也不到位,违规取水、超量取水问题十分突出。现场抽查发现,介休市井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介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泰钢铁、茂盛煤化、昌盛煤气化等重点企业供水任务,每年允许取水量为169万吨,但2020年却取水618万吨,超出许可水量2.7倍;介休市昌盛煤气化公司2018年2月投产的130万吨/年焦化项目未获得取水许可,2020年违规取水190余万吨。介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大许村等村庄受周边企业违规取水影响,每天只能定时供水两三个小时。

      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现有60万吨/年焦化项目批复取水量为14.3万吨/年,但企业2020年违规从周边村庄抽取地下水30余万吨,导致厂区周边西安社村、七洞村村民吃水困难,目前村民家中每隔2至5天才能通过管道供一次水,且仅能持续半个多小时,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在当地水资源如此紧张情况下,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未经水资源论证,违法扩建134万吨/年焦化项目及配套设施,2021年底投产后将每年新增耗水量约260万吨,将进一步加剧当地水资源紧张形势。灵石县水利局不顾中部引黄供灵石县引水工程尚未建设事实,即发函同意山西聚源煤化300万吨/年煤焦化提标升级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用水由中部引黄工程供灵石县南关工业区水量分配解决,实际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没有落实以水定产要求。

    以水定产是刚性要求

     晋中市灵石县水利局为山西聚源煤化工项目出具用水许可审查意见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对未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当时已经开工建设,1#、2#焦炉砌筑完成、3#、4#焦炉基础已经开工建设,化产及部分公用辅助环保工程已开工建设,安装了部分设备,其余设施尚未开工建设。去年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并以灵环罚【2021】26号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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